到年底了,退伍这个词又被反复提起,满服役期的士官们又将站在人生选择的十字路口。在我国,退伍军人的安置及其福利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关注的问题,那么退伍军人该如何高效的办理好手续转接?关于退伍费、公积金、养老保险、抚恤金、户口等这些问题,小编总结了一份“2018年退伍须知”,希望能对即将离开部队的你们有一定的帮助。(等干部转业工作开始的时候,我们会再补充相关政策,敬请期待~
话不多说,先来看看2018年退役军人
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吧!
1. 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退伍军人住房公积金能取。但是军人的公积金是国管,可先打12329咨询一下国管的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2. 部队给军人交的社保、保险,军人退伍之后可以把钱取出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以及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军人退役之后,军队社保部门会把你的养老保险关系直接转到地方社会保险部门,不发给个人,并且这个钱,是供你参保养老用的,不给直接拿钱,也不能领取,只能到法定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结算。
【第十五条】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十六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七条】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第十八条】军人退出现役到公务员岗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岗位的,以及现役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其养老办法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插句题外话,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里面有一章专门讲述了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的保险的各种情况,感兴趣的军嫂可以研究研究:
第25条:国家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国家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26条: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随军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27条: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实现就业或者军人退出现役时,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配偶在随军未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其在地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28条: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退休地,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退休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随军未就业的哨子能看懂吗?